上海公务员考试开始报名,下月21日笔试
□晨报记者 韦蔡红
日前,上海市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发布,笔试时间将于下月21日举行。对于外省市社会人员报考本市公务员,须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
应届硕博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0岁
华智教育专家指出,本次招考报考者锁定在1978年11月19日至1996年11月19日期间出生的人群。对于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3年11月19日以后出生者。学历大部分要求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对于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安系统特警职位可放宽至大专学历。此外,对于招录职位明确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包含在乡镇街道、垂直管理系统基层单位、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及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
外省市人员应征需满足多项要求
报考公安司法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须参加并通过公安部、司法部规定的体能测试。
根据公务员法及其有关规定,服务年限满2年(含试用期)但尚在5年服务期内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所在机关(单位)批准同意。对采取定向招考的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政法职位、城管交通基层执法职位、食药监基层执法职位和动卫监基层执法职位的新录用人员,在本机关需服务年满5年。
外省市社会人员报考本市公务员,须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
部分职位实行先报职位后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其中,报考食药监基层执法职位、动卫监基层执法职位、公安司法医务类特殊职位和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的人员,根据要求,实行先报职位后考试,考试报名即职位报名。对照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由各招录单位对报考者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方可参加定向招考。
不同人群实行分类考试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分A类和B类两类试卷,其中,报考条件规定招考对象为"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的职位考A类试卷,报考条件规定招考对象为"不限"的职位考B类试卷。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仅参加公共科目考试。
专业科目考试分为政法、综合管理、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农村建设管理七大类。其中,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报考定向招录职位的,仅限报农村建设管理;同时,报考定向招录职位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还可以 根据各自的条件选报一门其他专业考试科目,报考2015年面上公务员招录A类职位。优秀居委会干部的专业考试科目限选报综合管理。报考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基层政法职位、城管交通基层执法职位,限选B类、政法。
■上海公务员考试时间节点
网上报名:2014年11月19日0:00至2014年
11月24日18:00
考试日期:2014年12月21日
成绩公布:2015年1月22日
职位报名:2015年1月26日9:00至2015年1
月30日18:00